经济研究所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定工作标准
发布时间:2016-06-12 点击数:
第一条:每位研究生学习成绩、学习态度、科研参与是评定总分的基本依据,这三部分得分所占的比重分别为40%,30%,30%。
第二条:根据评定总分排序分配基本奖学金名额及级别。
第三条:课程成绩计分标准:
A+(6分),A(5分),A- (4分),B+(3分),B(2分),B-(1分),C(0分),免修的课程成绩按A计分。
第四条:学习态度计分的标准主要由经济所任课教师根据学生上课出勤率、学习主动性等情况打分确定:A(优):5分;B(良):4分;C(一般):3分;D(差):2分。
第五条:发表学术论文计分分两种情况,成果计分方法如下:
1、和本校教师合作发表的论文每篇分值是:
权威论文:5分;核心论文:3分;一般论文:1分。
2、独著及与其他人合作发表论文每篇按匿名评审专家打分得到不同分值:
70分以下:1分;
70—79分:2分;
80—89分:3分;
90—95分,4分;
95分以上:5分。
3、每篇论文分值划分到每个作者的比重按下面标准划分:
独著的按100%计算;
合著者为两位作者的,第一作者占60%,第二作者占40%;
合著者为三位作者的,第一作者占40%,第二作者占30%,第三作者占30%;
合著者为四位及以上的,平均分配。
参加撰写著作并已公开出版的,撰写一章的得分视同发表一篇文章的分值:
权威出版社,5分/章;
在京国家级出版社,4分/章;
其他出版社,3分/章。